我们对于防爆气动执行器的适用范围的了解十分模糊,下面我们通过网上的描述简单的了解下其范围,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防爆气动执行器适用范围: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I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依照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II类电器设备又分为:IIA、IIB、IIC 三个类别。
以上四个类别主要是根据不同工况下可能引爆的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此四个危险等级,具体区别如下表: 组别对比
其次,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差异,组别又分为T1、T2、T3、T4、T5、T6六种,引燃温度用t(℃)表示,各组别的引燃温度为:
T1为:450℃<t; T2为:300℃<t ≤450 ℃; T3为:200℃<t ≤300 ℃; T4为:135℃<t ≤200℃; T5为:100℃<t ≤135℃; T6为:85℃<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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